新污染物治理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开展新污染物领域执法工作,摸清涉新污染物企业底数,依法查处新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
为推进新污染物领域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印发新污染物领域执法工作通知,细化分工,明确职责,组织各分局摸清辖区内涉新污染物企业底数,实施清单化管理,依法开展相关执法工作。
二、摸清企业底数,落实标识管理
充分借助固废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监管系统、智慧生态黄河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对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通过平台信息录入、相关材料核查的方式梳理企业原辅材料使用、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等情况,梳理出涉新污染物企业51家,均已进行标识化管理,形成涉新污染物企业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
三、深入现场排查,加强执法帮扶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合其他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新污染物执法检查。累计派出执法人员177人次,排查涉新污染物企业30家,发现环境管理问题3个,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扶指导,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下一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加强新污染物领域执法工作,加强排查整治,锚定医药、农药、纺织印染、化学品制造等重点行业,采取“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总体工作思路,对新污染物进行全生命周期长效监管,消除环境隐患。
原标题: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新污染物领域执法工作
关键词:
新污染物治理,新污染物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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