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但也是污染空气、影响市容、引发火灾的重要因素。春节临近,我们真诚地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们,节日期间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共同为创造一个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的春节环境贡献一份力量。倡议如下:
一、做禁燃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全体市民要自觉遵守大同市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燃点旺火、燃放孔明灯的相关规定。因重要活动等原因确需燃放的,应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由公安机关办理道路运输和燃放许可证照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由专业燃放单位燃放,公安机关进行监督。
二、做推进移风易俗的创新者。春节是团圆和幸福的时刻,我们可以选择电子爆竹、挂灯笼、逛灯会、摆放鲜花、组织家庭活动等丰富多样、安全环保的方式来庆祝,同样能够营造出浓厚的节日氛围。
三、做禁燃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对于发现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我们鼓励市民积极向公安部门举报。同时,希望大家广泛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意义,共同提高安全和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风尚。
辞旧岁未必漫天烟火,迎新年待望春暖花开。希望我们每个人从自身做起,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以春节新风尚,让喜庆不打烊,用实际行动共同呵护大美大同的生态环境。
最后,提前祝全市父老乡亲新春大吉、万事如意!
大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1日
关键词:
大气污染治理,烟花爆竹禁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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