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
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和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河湖长制为抓手,积极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为进一步宣传河湖长制及幸福河湖建设成效,水利部组织筛选出2024年幸福河湖优秀案例,共24个,现予发布。
2024年幸福河湖优秀案例名单
河北省
永定河(怀来县段)(河长:武东)
沁河(河长:薛万尚、汪守君、郭伟)
辽宁省
小汤河(河长:方颖)
黑龙江省
呼兰河(铁力市段)(河长:吕晓光)
江苏省
永安河(河长:李皓)
浙江省
灵山港(河长:李军杰、邓崴)
浙东运河(河长:罗延发)
安徽省
但家庙河(霍山县段)(河长:贺新建)
福建省
九十九湾溪(河长:兰万安)
木兰溪(河长:朱正扬)
江西省
北潦河(河长:于秀明)
宜水(河长:欧阳普华)
山东省
黄河(济南市历城区段)(河长:续明)
河南省
黄河(洛阳市孟津区段)(河长:何武周)
湖北省
淦河(河长:周锋)
湖南省
浏阳河(河长:吴桂英)
广东省
南岗河(河长:董彦君)
广西壮族自治区
邕江(郁江南宁市段)(河长:侯刚)
重庆市
淮远河(河长:钱虎、周伟峰)
临江河(河长:关衷效、杨玉书)
四川省
花溪河(河长:黄旭东、曾静、钟杰、汤永进)
沱江(资阳市雁江区段)(河长:李强、苟纯彬)
陕西省
汉江(汉中市段)(河长:张烨)
宁夏回族自治区
渝河(隆德县段)(河长:刘斌)
以上24个案例围绕“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人水和谐”目标,实施河湖系统治理、提升河湖管护能力、助力流域区域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防洪保安能力坚实可靠。通过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严格管控河湖行洪蓄洪空间,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二是河湖生态面貌生机盎然。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现河湖水域岸线生态空间完整、生态系统稳固健康、生物多样性丰富多样。三是临水人居环境可亲可近。构建多维度亲水宜居场景,统筹市政截污纳管、水源地保护修复、供水水厂管网改扩建等工程建设,一体化打造绿色河堤、生态岸线、休闲步道等便民服务设施。四是河湖管理保护精准高效。健全河湖长效管护机制,加强“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建设,打造全方位、全天候、全要素的河湖智能化监管系统。五是江河文化魅力充分彰显。深入挖掘河湖沿线的历史文化、民俗特色以及人文精神,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展现江河历史变迁,让江河文化走进大众。六是流域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因地制宜构建各具特色的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让人民群众“既有绿水青山、又有金山银山”。
下一步,水利部将持续总结推广各地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定期发布幸福河湖优秀案例,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的浓厚氛围,凝聚幸福河湖共建共管共享合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标题:水利部公布2024年幸福河湖优秀案例
关键词:
河湖长,幸福河湖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hbzhan@vip.qq.com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保在线,转载请必须注明环保在线,https://www.hb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