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严格责任追究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和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的有效手段。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20年5月至2022年6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六批完成对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国五矿集团、中国化工集团、中国建材集团、中国铝业集团、中国黄金集团、中国有色集团等6家中央企业的督察反馈,同步移交158个责任追究问题。责任追究问题移交后,各省(区、市)党委、政府、兵团,国务院国资委和相关中央企业高度重视,组织开展调查,深入分清责任。
2023年6月19日,第二轮第六批督察的河北、江苏、内蒙古、西藏、新疆5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已通过“一台一报一网”(“一台”即省级电视台、“一报”即省级党报、“一网”即省级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至此,第二轮督察的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6家中央企业全部完成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并已全部对外公开。
经汇总分析,31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督察移交的135个责任追究问题共追责问责3035人,含厅级干部371人(其中正厅级干部93人),处级干部1244人(其中正处级干部59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09人(涉及厅级干部108人、处级干部576人),诫勉782人(涉及厅级干部108人、处级干部377人),其他处理744人。国务院国资委和6家中央企业对督察移交的23个责任追究问题共追责问责33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3人,诫勉63人,其他处理90人。
总体看,第二轮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注重追究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原标题: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全面完成
关键词:
中央环保督察,环境执法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hbzhan@vip.qq.com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保在线,转载请必须注明环保在线,https://www.hb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