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国公共机构年度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89亿吨标准煤以内,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在4亿吨以内,在2020年的基础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碳排放下降7%,有条件的地区2025年前实现公共机构碳达峰、全国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2030年前尽早达峰。
到2025年——
煤炭消费占比下降至13%以下;
新增热泵供热(制冷)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
中央国家机关庭院绿化率不低于45%;
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3000个以上;
力争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创建2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遴选200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创建300家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
为此,方案提到了5大措施——加快能源利用绿色低碳转型、加快能源利用绿色低碳转型、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宣传、强化绿色低碳管理能力建设
下面开始划重点:
1、方案提到终端用能电气化,尤其点名了要“推进医院实施消毒供应、洗衣等蒸汽系统的电气化改造”,也提到了“推进制冷系统逐步以电力空调机组替代溴化锂直燃机空调机组”
除了燃煤、燃油、燃气锅炉、燃气(煤)蒸汽锅炉、燃气、液化石油气灶具这些产品的替代,方案也要求“推进北方地区公共机构清洁取暖”,支持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能源和热泵技术的推广。
2、方案明确支持绿色建筑发展,“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鼓励大型公共机构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
目前,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现行版本为2019年版,评价指标由三部分组成。其中最高的评分来自于资源节约,总分200分,创新加分项有100分。绿色建筑划分为4个等级,具体可以回顾【绿色建筑星级怎么评? 各地奖励补助有多少?】,标准全文查看本文附件。
绿色建材、节能保温、节能隔热、绿色高效制冷、绿色节能灯具、新风热回收系统、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等产品都会成为公共机构建筑低碳化改造的首选,包括数据中心建设(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全部达到绿色数据中心要求,绿色低碳等级达到4A级以上,电能利用效率(PUE)达到1.3以下)。
3、方案在绿色低碳产品中提到了循环再生产品,包括点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秸秆资源化目前是固废处理领域的一大热门,原因有3个:①秸秆资源丰富 ②秸秆禁烧环境执法严格 ③秸秆资源化产品高附加值类别少,销售渠道仍较窄,发展方面地方差异大。究其根本,一个是技术问题,成本高却卖不上价,另一个是意识问题,禁烧意识、管理意识、消费意识,贯穿秸秆废弃物从产生到再生品出售全过程。
方案率先对公共机构采购提出了要求,对秸秆资源化产品外销渠道的拓展,打开新的局面具有可预见的深远影响。
4、方案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这个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不过该方案给出了具体目标“到2025年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3000个以上”,这就很重要了。
第三方参与环保是重要且必要的,我国倡导的环境保护模式从未改变——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不过源于环保产业的公益性质较强,所以中央和地方都在不断调动市场参与的积极性。这次方案针对的就是公共机构的节能问题,提出了“能源托管”方案。
5、低碳宣传也是常规操作,不过方案对资源循环利用着墨甚多。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废旧家具类资产等智能回收网点,或将很快在各大机关、学校等公共机构出现,相关的合作机会也将可见地多起来。
6、方案透露,将修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研究出台《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暂行)》,开展碳排放考核,制定出台《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办法》。
随着绿色发展要求的深入,很多绿色指标都纳入了考核要求,纳入了环保督察重点督查内容,力求改变“唯GDP”发展观。这种改变最明显的就是“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ross ecosystem product)概念的产生和试行。
年初,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已经联手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要求到2025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框架初步形成。
目前,一些打先锋的试点已经陆续在验收成果。如深圳,其发布的2020年度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结果显示,GEP为1303.82亿元,全市建立了“1+3”核算制度体系;再如湖州德清,与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共同成立了“两山价值转化”研究中心,在全国县域中首批试水 GEP 核算研究,3年来已形成一整套生态价值的评估、监测与管理体系。
关键词:
节能降碳,绿色低碳
相关资料下载: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hbzhan@vip.qq.com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保在线,转载请必须注明环保在线,https://www.hb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